2008年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时间:8月17日上午9:00-11:00,考试地点:青田二中。具体见本网公告《关于2008年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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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守则
1、考生在8:45凭身份证进入考场,9:00开考,11:00考试结束。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,考试1小时后方可交卷出场,交卷出场后不得进场续考。
2、考生须用蓝、黑颜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答题。禁止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。
3、考生对号入座,将自己的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。
4、开考提示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,答题应在密封线外规定的地方。
5、考试中,不准吸烟、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、偷看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。
6、考生向监考员提问,须先举手,得到允许后,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,卷面缺损、污染等问题。
7、考试终了提示发出后,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。待监考员将试卷收齐后,方可依次退出考场。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。
8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考试成绩,并酌情给予处分:
(1)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及电子存储、记忆录放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的;
(2)交头接耳,互打暗号、手势的;
(3)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、考号或在答卷中做标记的;
(4)扰乱考场秩序,经劝阻不改正的;
(5)有其他严重违反考场规则或舞弊行为的。
9、违规舞弊行为的处理
若有违规舞弊行为,除参照《关于严肃处理教育部门干部、教师考试舞弊行为的意见》(浙教办〔1997〕222号)处理外,两年内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,当年师德培训为不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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